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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工作要强化纪律处分执行的实效性
作者:审理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1

 

临江市纪委审理室始终高度重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建立了相关制度,并认真实施,从而强化了纪律处分的实效性,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处分执行责任制

 

为了使处分决定及时按要求实施,我们以拟定处分决定开始到处分执行完毕,实行登记制。一是处分材料转递专人负责。对违纪人员处分材料的管理、分发、转递、交接、投档工作,从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的制作,到组织、人事部门装入本人档案都有专人负责,建立了登记册,并与组织部档案室建立了专门的登记簿,从根本上免了漏投、少投的现象。从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的制作,到组织、人事部门装入本人档案,由审理室负责。二是执行情况报告制。对于处分的执行,要求规范化、程序化、责任化。基层纪委调查的案件,在提交本级党委之前,要把所有调查案卷材料带到市纪委审理室集中审理,防止基层纪委执纪偏差,并将处分决定报市纪委。

 

二、实行处分决定跟踪检查制

 

为了强化处分执行的实效性,我们对处分执行情况实行了跟踪检查制。凡是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从决定之日起,每半年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检查处分执行情况,一看处分的有关材料是否投档,二看处分决定是否已宣布执行,三看受降级处分的工资是否降到规定级别,四看受撤职处分的是否还在岗位上,年末到组织、人事部门检查处分期限未满期间,受处分人有无评优、职务提拔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通过处分决定执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大大强化了纪律处分的实效性。

 

一是在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强化了教育。我们在履行惩处职能的过程中,其最终目的是教育人,通过处分一人,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我们在实施处分执行过程中,采取了谈话教育、回访教育。谈话教育,即在处分前找违纪人员谈话,进一步核实错误事实,帮助违纪人员充分认识错误的危害性,端正对组织处理的态度。回访教育,即在处分执行后,定期到违纪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回访。重点是看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对错误的悔改情况,思想状况,工作中有没有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其次看受处分人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是否有包袱,处分决定的内容是否兑现。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搞好处后教育,使违纪干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们纪委在讨论对违纪干部进行处理时,认真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进行跟踪教育,层层落实帮教措施。第一,严格实行帮教责任人制度。对违纪党员干部,我们指定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该同志帮教责任人,实行定期帮教,做到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思想上引导。第二,严格实行跟踪帮教制度。我们定期对受重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特别是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和改正情况、生活情况以及思想动态。第三,严格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即要求违纪党员干部每半年向市纪委审理室汇报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

 

二是增加了执纪的透明度。我们在查处违纪案件,多数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盼望有个说法。处分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后,让群众知道违纪人员得到惩处,使他们增强反腐倡廉的信心。

 

总之,近年来,临江市纪委审理工作高度重视处分决定的执行,强化了纪律处分的实效性,从而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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