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纪委在认真抓好自办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业务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办案质量,从而收到良好的效果。
近几年来,由于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中心工作需要,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变化频繁,流动性大,案件审理业务水平不平衡,有的刚进入审理工作,对开展案审工作不知从何入手,这势必严重影响案件及时、客观、公正处理。针对这种情况,临江市纪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了对基层案件审理业务的指导。一是请上来,即当基层受理案件后,在提交本级党委讨论前,请他们将案件所有调查材料全部带到市纪委审理室集中审理,对处理案件的方法步骤和程序以及每个环节都认真指导。二是走下去,即市纪委审理室到有案件的基层进行现场帮助审理案件,对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的案件,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给予补证,重新定性量纪。这样,有效地防止了基层自办案件的执纪偏差,从而提高了案件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