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和白山市委《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具体实施意见》。 一、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白山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并重原则,注重整体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前瞻性,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临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实现建设临江新型工业城市的发展目标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基本目标。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更加完备,权力制衡机制高效运行,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各级党组织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腐败现象得到最大限度遏制,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并进,全市形成政治清明、公平诚信、廉洁高效、稳定和谐的局面。2010年后,再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相协调、与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相承接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指导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规划、部署、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努力为临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2)标本兼治,系统构建原则。坚持体制、机制、法制相结合,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并重,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个机制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促进。(3)适应形势,与时俱进原则。紧密结合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于当前,着眼于长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新领域,最大限度地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四)实施步骤。我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体分为两个阶段:(1)明确任务,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至2007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本《具体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在实践中坚持边研究、边实施、边完善,努力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综合效应得到初步显现。(2)总结完善,提高拓展阶段。2008年至2010年,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努力使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初步建立起符合临江实际、具有临江特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综合效应明显发挥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廉政教育机制 (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 (1)各级党组织继续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作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宏观指导,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2)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定期例会、新闻发布等相关制度,协调组各成员单位每年都要按照各自分工,制定详细规划,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落实。 (3)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作用,提高《反腐倡廉动态》、《行风焦点关注》、《纪检监察之声》专栏的质量和水平,深度报道全市反腐倡廉情况,形成反腐倡廉宣传合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舆论氛围。2006年开通“临江廉政网”,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学习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