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原则,以教育为基础,以规章制度为载体,突出制权、管钱、用人三项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逐步建立起廉政教育机制、制度保障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惩治机制和领导机制等五大运行机制。突出表现在“五个落实”和“四个结合”上: 第一、“五个落实” 一是领导落实。全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和部门业务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做到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二是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和所承担任务的具体措施、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狠抓实施,真正夯实了工作落实的基础。 三是组织协调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牵头部门能够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党委和部门抓好对本地、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 四是督促检查落实。全市各地以及各相关部门能够做到定期督促检查,建立起基本的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 五是责任追究落实。全市各地、各部门以狠抓责任追究促惩防体系建设,按着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加强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了工作中失教失察失管失职和失误等问题。 第二、“四个结合” 一是惩防体系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全市各单位将廉政文化建设有机融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之中,制定了廉政文化建设规划,构建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充分发挥了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惩防体系建设与解决当前存在实际问题相结合。全市各地、各部门,能够有机结合实际,切实做到前瞻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着眼于既建立长效机制,又严肃查办当前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并有针对性地剖析典型案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发挥了惩防并举的双重作用。 三是惩防体系建设与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全市各地、各部门根据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承担的任务,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自身的业务工作,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了规范自身职能、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机制,做到了用制度促进业务工作、以惩防体系建设保障业务工作。 四是惩防体系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全市各地、各部门能够把各阶段各方面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框架之中,坚持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意见》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