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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实施“三个”措施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9

临纪发[2006]11

 

各乡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明年我市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在对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决定在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实施“三个”措施。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建立廉政文化建设机构

 

全市各村基层党组织都要成立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廉政文化建设阵地。

建立廉政文化建设阵地包括,设立廉政文化活动室,廉政文化宣传板墙,廉政文化电化教育设施,廉政文化监督举报箱等软硬件设施。

通过成立廉政文化建设机构和建立廉政文化建设阵地,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农村各种健康有宜信息的传播交流,使广大农民能够自觉的移风易俗,搞好各项监督,并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设置一名纪检委员

 

支部纪检委员受村党支部和乡镇纪委的“双重”领导和指导,负责对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各项农村政策以及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情况,进行全程适时监督。

 

三、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人数与村两委人数相当,根据临江实际确定为35人,并与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共同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支部纪委委员担任。

有条件的村,可以适当考虑村务监督委员年报酬的问题。

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兼任村理财小组的职能,并负责对村里发生的各项村务以及村务公开情况进行全方位适实监督。

 

 

                      中共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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