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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节”和“十、一”节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5

 

乡镇(街)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市直党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为防止节日期间违纪问题的抬头,市纪委再次明确提出要求: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密结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

 

各级党委要充分利用节前一段时间,按照“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洁自律教育,要针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查摆出的问题,对重要岗位的重点对象进行一次提醒谈话,做到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抵制腐败歪风。

 

二、抓住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口;滥发奖金、实物;公款吃喝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参加赌博活动等问题,特别是节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予以封存,特殊情况需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查顶风违纪案件

 

节日期间市纪检委监察局要会同工商、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加强监督检查,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案件,要快查快处,抓典型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中共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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