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节即将来临,为防止节日期间违纪问题的抬头,市纪委监察局提出明确要求: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不得滥发奖金、实物;不得公款吃喝、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参加赌博活动等;对公车予以封存,特殊情况需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节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打招呼,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反馈。
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要会同机关党工委、工商、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加强监督检查,进行明察暗访,尤其对借节日期间利用公车旅游、公款吃喝等违纪行为进行严查,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案件,将快查快处,抓典型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市纪委监察局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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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 江 市 监 察 局
2008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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