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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9

 

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的意见》、白山市委《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市委决定,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白山市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促进我市又好又快建设临江发达的边境工业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抓好学习。

1、学习的重点内容。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王珉同志在省纪委八次全会上的讲话、韩长赋同志在全省政府系统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李法泉同志在省纪委八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在白山调研时的讲话;庄俊伦同志在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王晓东同志在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同时,要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科学决策、推动落实、领导发展的能力。

2、学习的主要方法。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底前要向市委、市纪委递交1篇自己撰写的调研(体会)文稿。各党委(党组)要围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于6月末前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周开展1次专题学习,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干部培训规划,认真做好教学计划。各类干部培训班和机关日常学习活动也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把学习作为研究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把学习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结合起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3、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要把学习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坚持完善考学、述学、评学制度,把学习的内在动力和外在约束结合起来,保证各项学习制度落实到位。在检查和考核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时,要重点检查学习的成果,并将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学活动,一并提交民主评议。对未达到干部教育条例规定学习时间要求的干部,要及时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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