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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实施“三个全面”措施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4

 

临纪发[2008]11

 

各街道(镇)党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居(党)务公开和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切实加强各项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目前我市城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对我市城镇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中实施“三个全面”的措施。

 

一、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全面建立廉政文化建设机构

 

全市各街道(镇)社区基层党组织都要成立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廉政文化建设阵地。建立廉政文化建设阵地包括设立廉政文化活动室,廉政文化宣传板墙,廉政文化电化教育设施,廉政文化民意监督箱等软硬件设施。通过成立廉政文化建设机构和建立廉政文化建设阵地,组织广大社区基层在职党员、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促进社区各种健康有宜信息的传播交流,使广大居民能够自觉的移风易俗,搞好各项监督,并积极参与到“廉洁”临江、“文明”临江、“和谐”临江建设中来。

 

     二、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全面设置一名纪检委员

 

     纪检委员受社区党(总)支和街道(镇)纪工委(纪委)的“双重”领导和指导,负责对社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社区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以及构建“廉洁、文明、和谐”临江和科学发展观落实等情况,进行全程适时监督。

 

     三、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全面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

 

     城镇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人数与社区“两委”人数相当,根据临江实际确定为35人,并与社区“两委”换届时在居民代表中同步选举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党(总)支部纪委委员担任。街道和社区要适当考虑居务监督委员年报酬的问题。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社区各项居务以及居(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全方位适实监督。

 

 

中共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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