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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成功经验之我见(三)
作者:王晓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8

 

完善健全和严厉的法制体系

 

新加坡的法律体系极其完备,而且实行严刑酷法,并有严格的执法机制和执法程序。在新加坡有无事不立法,无处不执法,无人不知法之说,现行的法律有400多种,法律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从政府权力、商业往来、服务业管理、交通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和公共事业,一直到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完善的法律是新加坡立国、治国、强国的重要策略之一,为推动经济发展、规范社会秩序、防止寻租和抽租行为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证。新加坡实行的法律属于欧美法系,基本大法是普通法和平衡法,实施的是重庭审的判例法则。其依法管理社会的突出特点是实行严刑酷法,至今仍然保留着鞭刑。罚款也是新加坡法律体系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特点之一,罚款名目繁多,几乎涉及所有公共领域,罚款的数额也非常大。新加坡拥有严格的执法机制和一套完备、周密的执法程序,政府部门和各法定机构都按照特定的部门法规、条例运作,分工明确、权责分明,几乎没有交叉执法和互相推委扯皮的情况。新加坡通过严厉的法治使得国内的政治经济社会稳定、社会秩序井然、治安状况良好、公共环境整洁,成为投资环境最佳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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