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现做出如下承诺:
1、实行规范优质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2、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即公开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公开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和相关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公开办事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违法处罚程序和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制度。
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公开公正、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把握案件处罚裁量权。
4、抓好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规定,对影响质监形象和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以上承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52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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