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房产管理局是全市房地产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廉租房建设、房地产管理、产权交易、物业管理等职能。为加强房产系统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公开向社会承诺:
1、按照国家、省、市的具体要求,结合临江实际,在廉租房建设、办理等重大事项中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决执行廉租房招标投标、建设标准、使用功能、施工质量等规定,确保住房建设数量和质量,严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
2、按照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一企一策,本着特事特办的宗旨,积极配合土地、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努力搞好跟踪协调服务。
3、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领办、创办外来投资的企业,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抵押、转制、改制等,本着急事即办、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办事程序,做到首办专人负责接待。
4、缩短各类登记的时限。房地产转让登记缩短为1个工作日;房地产抵押登记缩短为1个工作日;注销登记缩短为1个工作日;商品房预售登记缩短为1个工作日;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缩短为1个工作日。
5、实行奖罚及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将把软环境建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落实同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对做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完成不好以及出现问题的给予处罚。严格按实施细则要求,逐级逐项进行考评,建立逐级负责的跟踪考核制度,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抽查。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5228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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