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受理来信范围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 对市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意见和批评,以及其它需要向纪委反映的问题。
◆ 请在来信中注明您的通信地址和真实姓名,以便以书面形式给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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