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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纪委完善“四项”制度 强化“两个”责任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作者:李诗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1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为政不廉、失职渎职、损害村民利益等违法乱纪行为,引发了不少矛盾和问题,是当前信访工作中的难点。为此,临江市纪委结合实际,不断创新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完善“四项”制度,强化“两个”责任,把信访举报中反映出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农村基层。

 

“四项”制度:一是定期排查制度。坚持做到双排查,即一般矛盾纠纷经常排查,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专题排查,乡镇街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市纪委信访室每月做一次统一调度汇总。二是信息专报制度。发挥基层信访信息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发现重大矛盾隐患、突发事件苗头,第一时间迅速报送到乡镇(街)纪委(纪工委)和市纪委,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三是回访倒查责任追究制度。即信访室定期对个别已处理完的信访问题进行回访倒查,重点检查信访问题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涉纪单位或个人如有明显对信访处理意见阳奉阴违、久拖不办的,尤其是又重新引发重复访、越级访的,要追究其责任。同时,做好上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避免已结案件的上访人员再次进行集体访和越级访。四是信访监督制度。加大了对信访案件的监督力度,对超期案件及时下发信访件办理督办单,增强了办案人员办案时限意识,避免因案件拖拉导致越级访、重复访现象的发生。

 

“两个”责任:一是指强化领导责任。规定各乡镇(街)党政“一把手”为解决信访矛盾纠纷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断加大对本地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领导包案工作力度。二是指强化部门责任。要求各责任部门切实重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解决基层信访矛盾和问题。

 

由于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农村基层群众到市纪委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件和同期相比下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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