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纠办发[2007]3号
各阶层代表、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市政(行)风建设,保持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临江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好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监督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社会义务监督力度,特聘请全市50名义务监督员。
政(行)风暨软环境监督员负有在全市范围内对市直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行业政(行)风和软环境情况进行义务监督,其职责是:
1、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行政执法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2、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刁难群众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3、对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以职、以权、以业谋私,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义务监督员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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