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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作者:王晓东    文章来源:临江市纪检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8

 

十六大《党章》赋予了纪检机关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三项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项经常性工作是:“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党章的这些规定,要求党的各级纪检机关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定不移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维护党的肌体的健康。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纪检机关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认为,至少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纪检机关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为民为目标,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从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立足教育、着眼规范。通过教育,打牢“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教育没有针对性就会失去教育的意义,起不到教育的作用,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要以执政为民为中心,加强对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规范从政行为,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政为民水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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